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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博曼智能水下机器人项目招商公告
  • 项目编号1601201
  • 发布时间2016-07-29
  • 结束时间2016-10-28
  • 项目性质民营
  • 所属地区其他
  • 标的额度详见公告
  • 所属行业不限
  • 标的类型其他
  • 项目种类民营资产项目
  • 发布负责人中心编辑
  • 验证负责人中心责任人
  • 项目热度3857

卡博曼智能水下机器人项目招商公告


受李国华(下称“项目方”)委托,本中心对“卡博曼智能水下机器人”项目(下称“合作项目”,编号为1601201号)公开征集投资合作方(下称“合作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卡博曼水下智能机器人(CrabMen Underwater Robot)是一种全新概念的潜水承载平台,各种船舶的水下检查,海底捕捞,网箱破损检修,鱼群抵近探测,环境保护的水下采样,海底勘探、水下考察、救生等多领域开展水下作业都是其潜在市场。

卡博曼水下智能机器人,基于伯努力(Bernoulli)流体力学原理,采用水动力条件控制其在水中的位置和姿态,可以根据预先规划的路线和下潜深度自动航行并实施精准定位水下作业。

传统潜水器多以阿基米德(Archimedes)“浮力”与“重力”之间的平衡关系来控制其上浮或下潜,例如各种潜艇、潜水钟等;采用伯努力(Bernoulli)原理发展的潜水器,目前公开报道的是斯坦福大学研制的“OceanOne”的人形机器人和美国O-Robotix公司的水下机器人SeaDrone,这两款水下机器人的深海止水问题仍在完善中;卡博曼水下智能机器人采用的“水下X止水传动结构”技术,可以保障潜水器在下潜到外壳不被压破的深度完美止水,已经通过实例验证可行。

(二)项目研发团队

项目研发初期由唐晓峰博士主导,团队由郭卫东、楚建中博士、项泽玉(在读MBA)和资深工程师贾罗华、贾磊共同组成。

唐晓峰博士——深圳市智库百人会专家,八十年代末理学博士,澳洲Griffith大学环境工程学访问学者、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多年致力于人工智能、专家系统、模式识别、传感器技术等多领域多学科的研究;在MEMS Sensor技术、声波传导理论、气体浓度检测、机电一体化产品设计、智能机器人控制等方面造诣颇深;对云系统及分布式计算、“互联网+”应用、大数据挖掘、电力储能元件及分布式储能管控检测技术、电力资源的转移管理等新技术亦有心得。曾参与组建深圳市龙霆科技、瀚仕科技、翰博尔智能等公司,具多年企业管理和产品研发经验。

二、合作方式及进程

项目方与合作方共同组建“XX卡博曼水下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双方共同研讨拟定公司策略及宏观发展计划。合作方派员监理所投资金流向,参与后期资本运作和公司分红;项目方负责公司运营及项目操作。公司运作中,适时启动第二轮融资,进入资本市场。

卡博曼水下智能机器人的产品规划分为三个阶段实施:1、“水中漂”水下机器人滑水板玩具(Float magic board);2、脐缆遥控机器人(ROV);3、特种水下自适应智能机器人(AUV)。卡博曼水下智能机器人的智能化程度高,体积小巧,可以不断开发各种类型的外部加装挂具和工具载架。

公司形成规模后,三年营业额预计为15-18亿元,利润率大于30%

三、融资计划及占股比例

合作方分三阶段投入1500万元,占公司23%股权。项目方以专利技术作价入股,占公司77%股权。投资款投入时间如下:

(一)项目启动:150万元, 5-6个月,完成“水中漂”卡博曼玩具水下机器人平台样机、感应控制系统、过载挂块的样机加工,参数调整及产品定型。进行产品宣传,接受媒体介入,市场摸底及规划布局。

(二)生产准备:250万元,4-5个月,模具及工装设计加工,产线优化调整,供应链导入,扩大宣传规模,培养市场及销售团队。启动脐缆遥控机器人(ROV)样机设计加工及市场布局。

(三)规模生产:1100万元,36个月,按三年产量100万台套(10万、30万、60万)制定生产计划,培养产品售后服务团队。加强研发团队,开发全系列“卡博曼水下智能机器人”及外围设备。开源设计,提供关键零部件的B2B服务。

四、项目发布起止日期

2016年729日至 20161028日。 

五、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作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招商方式

意向合作方需向本中心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意向合作承诺书,由本中心组织双方协议交易。

七、免责声明

本中心不对上述卡博曼智能水下机器人项目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获得及使用这些信息的意向合作方或其他各方应自行核实。若由于信息的虚假、失效、不合法或侵犯第三方权益而给意向合作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项目方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合作方或其他各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方及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进行投资合作及投资合作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有第三方认为以上信息披露侵犯其权益的,请向本中心提出。本中心核实后将立即终止发布信息。本中心对上述资料或信息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及其后果免责。

以上信息公告不构成要约。

八、联系方式

本中心地址:东莞市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写字楼15

联系电话:0769——22117768(彭生)

    址:www.dgcq.com

微信公众号:dgotc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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