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R2023ZH1000046
挂牌价格:26.69915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广东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3-12-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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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三坑工区0002林班00901、00801、00902、00802小班,石田工区0002林班01101、01102、00802、01401小班 活立木转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资产来源 |
其他公有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采伐树种为马占相思、桉树,其他树种不进行采伐,马占相思、桉树采伐蓄积合计约为1061立方米,出材量合计约为434.22立方米,前述数据仅供参考,标的物只作现状转让,产权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对标的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意向受让方做好尽职调查,相关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后所缴纳的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在受让方按时交还山场给转让方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全额无息返还。 3、受让方支付全部价款后获得转让方确定范围内的活立木采伐权,经转让方批准后方能进入伐区生产作业,并承担经营风险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采伐、造材、木材运输、旧路维修一切成本费用(包括赔偿等)。 4、受让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或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与转让方无关,因此导致转让方产生损失的,应当赔偿转让方的全部损失。 5、受让方必须按双方签订的《活立木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将标的采伐伐区的林木清理完毕,林地交回转让方。 6、受让方原则上不准开路。受让方采伐时林区内不得随意开挖运材道、集材道,若开路必须经转让方现场协商确定范围后才可开挖。 7、本次砍伐为择伐,根据转让方的需求须砍小留大,靠近路旁的保留,不得砍伐转让方标记的林木以及作为界线标志的林木,用于保留和改善景观。 8、活立木采伐期限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9日止,转让的林木资源(包括薪材)必须在2024年2月29日前全部搬运、清理完成。 9、转让方有权视经营、管理情况规定受让方进入伐区范围内作业时限。 10、伐区周边林地均属生态公益林,受让方需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和伐区调查设计书规定的范围进行采伐。受让方不得砍伐、销毁和挪移转让方标记的林木,作为界线标志的林木不得砍伐,更不能越界和超出约定范围内砍伐。 11、采伐标准做到伐小留大,伐弱留强,注意保留现有乡土树种和林下杂灌木,靠近路旁林木的保留,根据采伐设计强度比例,约定保留大树的数量,按每200平方米范围内不少于4株大树(以直径最大为准),否则以超出总采伐量来处理,转让方有权在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 12、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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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详细地址 |
位于东莞市银瓶山森林公园(东莞市国营清溪林场)清溪林场三坑工区0002林班00901、00801、00902、00802小班,石田工区0002林班01101、01102、00802、01401小班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东莞市银瓶山森林公园(东莞市国营清溪林场、东莞市银瓶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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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东莞市清溪镇石田林中二街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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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1900618103976U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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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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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自《活立木转让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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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43504010400169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3.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受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202270910008523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对本次转让标的有受让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受让方。 二、与受让相关的其他条件:详见《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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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方式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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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清单: 1.《竞买申请书》 2.交易合同范本 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竞买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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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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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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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线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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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⑴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⑵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⑶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⑷意向受让方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禁止或影响其他意向受让方正常出价的; ⑸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逾期或拒绝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又或者以其它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⑹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若重新进行公告、竞价,其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受让方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⑺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⑻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转为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由产权交易中心划转给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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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应按照约定交易保证金转为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 3.该成交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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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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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地点 |
东莞市银瓶山森林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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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闫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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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13423909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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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资产描述 |
采伐对象为位于东莞市银瓶山森林公园(东莞市国营清溪林场)清溪林场三坑工区0002林班00901、00801、00902、00802小班,石田工区0002林班01101、01102、00802、01401小班(林权证号:东府林证字(2005)第0000000193、东府林证字(2005)第0000000195、东府林证字(2005)第0000000197)的活立木,采伐总面积约为30.7075公顷(约500亩),采伐总蓄积约为1061立方米,出材量约434.22立方米。采伐树种为马占相思、桉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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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省) |
广东省 |
标的所在地(市) |
东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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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县) |
市辖区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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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其他权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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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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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梁海涛 |
电话 |
0756-2992722 |
邮箱 |
lianghaitao@huafaih.com |
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