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

Equity Trading
簕竹排管护站 0003 林班 00401、00402、00600、00700、01100 小班和电光墩管护站 0006 林班 00500 小班的活立木采伐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GR2023ZH1000002
  • 发布时间2023-03-02
  • 结束时间2023-03-15
  • 项目性质国有
  • 所属地区樟木头镇
  • 标的额度详见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 标的类型实物资产
  • 项目种类国有资产
  • 发布负责人公司编辑
  • 验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
  • 项目热度1365

簕竹排管护站 0003 林班 00401、00402、00600、00700、01100 小班和电光墩管护站 0006 林班 00500 小班的活立木采伐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GR2023ZH1000002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2023-03-02

挂牌截止日期2023-03-15

挂牌价格:47.00万元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簕竹排管护站 0003 林班 00401、00402、00600、00700、01100 小班和电光墩管护站 0006 林班 00500 小班的活立木采伐权转让项目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交易方式

其他竞价

资产来源

其他公有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只作现状转让,产权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对标的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意向受让方做好尽职调查,相关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后所缴纳的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在受让方按时交还山场给转让方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全额无息返还。

3、受让方支付全部价款后获得转让方确定范围内的林木采伐权,经转让方批准后方能进入伐区生产作业,并承担经营风险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采伐、造材、木材运输、旧路维修、新开伐区公路的一切成本费用(包括赔偿等)。

4、受让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或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与转让方无关,因此导致转让方产生损失的,应当赔偿转让方的全部损失。

5、受让方不得越界采伐。

6、受让方必须按双方签订的《活立木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将标的采伐山场的林木清理完毕交回转让方。

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标的所在地详细地址

广东省樟木头林场簕竹排管护站和电光墩管护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省樟木头林场(广东宝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广东九洞森林公园管理处)

注册地

东莞市樟木头镇新兴路47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0002818313521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价款支付方式

自《活立木转让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43504010400169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受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202270910008523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丽景支行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对本次转让标的有受让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受让方。

计价方式

总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清单:

1.《竞买申请书》

2.交易合同范本

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竞买申请书)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线下;


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⑴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⑵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⑶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⑷意向受让方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禁止或影响其他意向受让方正常出价的;

⑸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逾期或拒绝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又或者以其它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⑹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若重新进行公告、竞价,其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受让方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⑺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⑻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转为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由产权交易中心划转给转让方。

保证内容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应按照约定交易保证金转为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 

3.该成交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广东省樟木头林场簕竹排管护站



联系人姓名

陈海



联系人联系电话

0769-87715105



标的信息

资产描述

位于广东省樟木头林场簕竹排管护站 0003 林班 00401、00402、00600、00700、01100 小班和电光墩管护站 0006 林班 00500 小班的活立木一共36.9409公顷。

标的所在地(省)

广东省

标的所在地(市)

东莞市

标的所在地(区县)

市辖区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共有其他权力情况

其他

位于广东省樟木头林场簕竹排管护站 0003 林班 00401、00402、00600、00700、01100 小班和电光墩管护站 0006 林班 00500 小班的活立木一共36.9409公顷。转让标的林权证号:东府林证字(2005)第0042000528号和东府林证字(2005)第0042000552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pdf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梁海涛

电话

0756-2992722

邮箱

lianghaitao@huafaih.com

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

 现场查勘及意向受让登记:
1、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到转让标的所在地查勘及到产权交易机构查阅项目相关信息。查勘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715105
2、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16号光大We谷C1栋23楼(咨询电话:0769-22117768 吴先生)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登记时还需提交一式两份下列相关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携原件供核对)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竞买申请书》; 
(二)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三) 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单位提供); 
(四)公司内部决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 
(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 
(六)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委托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