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

Equity Trading
东莞市宏发印刷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东城宏发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及存货
  • 项目编号GR2022GD0000832-3
  • 发布时间2022-07-26
  • 结束时间2022-08-08
  • 项目性质国有
  • 所属地区南城区
  • 标的额度详见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 标的类型机械设备
  • 项目种类国有资产
  • 发布负责人中心编辑
  • 验证负责人中心管理员
  • 项目热度1396

东莞市宏发印刷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东城宏发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及存货


转让底价: ¥ 86.801760 万元     

  • 项目编号: GR2022GD0000832-3
  • 保证金: 22.000000万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转让方:东莞市宏发印刷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2-07-26 2022-08-08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东莞市宏发印刷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东城宏发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及存货

转让底价(万元)

86.80176

挂牌日期

2022-07-26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8-08

资产概述

东莞市宏发印刷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东城宏发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及存货,具体资产详见《资产明细表》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闲置

规格型号

详见明细表

生产厂家

详见明细表

计量单位

详见明细表

数量

详见明细表

购置日期

成新率

 

其他说明

机械设备、存货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7-26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标的作为一个整体对外转让,标的的主要材质、真伪、品质、规格、型号等均以存放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及对转让标的有清楚了解,并充分考虑自身解决问题及承担风险、费用的能力,一旦报名参与交易即视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看样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769-22117768

2.
本次转让项目涉及的有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本次转让项目中涉及按《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向本转让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取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3.
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前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披露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披露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作补偿或赔偿。

4.
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并签订《移交确认书》。受让方须在签订《移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清运所有标的,清运产生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与吊装费用等)。

5.
本次标的清运期间一切安全、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清运单位或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运,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每日收取成交价千分之五的场地占用费。

6.
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如有破坏转让方现有建筑物及其它设施,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7.
如受让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交纳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且受让方参与竞价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8.
如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不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及其他违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且受让方参与竞价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9.
若《资产交易合同》解除或交易终止的,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

10.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
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2  万元(以到账为准)。
2.1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R2022GD0000832-3+资金用途”。
2.3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5810000010120100554278
开户行: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3.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
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
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R2022GD0000832-3+资金用途”。 
5.2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开 户 行:394880100166886666010004
6.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披露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披露瑕疵和风险)。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20000.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5810000010120100554278 开户行: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转账备注:GR2022GD0000832-3+保证金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东莞市宏发印刷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东莞市东城堑头汉塘路

法定代表人

胡德新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981936171G

经营规模

微型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省 东莞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莞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东莞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申请表

批准日期

2022-04-18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东莞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申请表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56-2992719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zhouying@huafaih.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zhaeec.com/https://www.gdua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