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权益转让公告
(莞产交公告第15029号)
受委托,本中心定于2015年12月18日下午3时在本中心交易大厅公开竞价转让东莞市莞邑投资有限公司对下表所列物业所享有的全部权益及所负有的全部义务:
标的代号 |
物业 类型 |
地址 |
面积 |
起拍价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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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901 |
办公楼 |
东莞市虎门镇港口路城市大厦一层(部分)、二至三层 |
约5408.01 |
3,516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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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902 |
办公用房 |
东莞市樟木头镇维多利大道38号(樟木头文化中心大楼)一、二、七层 |
1447.9 |
1,448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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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903 |
土地使用权 |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南路51号(原55号、33号、51号) |
约880.6 |
779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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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物 |
上述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建筑物 |
约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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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904 |
办公用房 |
东莞市大岭山镇振华路26号(原振华路10号) |
约2300 |
1,111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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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905 |
土地使用权 |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商业广场 |
约8206.2 |
3,931 |
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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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物1 |
上述土地使用权范围内A栋建筑物一、二层 |
约178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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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物2 |
上述土地使用权范围内B栋建筑整栋 |
约2445.3 |
上述转让标的均按现状转让,受让条件、瑕疵披露以及其他情况详见各标的对应的《权益转让合同》(样本)(请登陆本中心网站www.dgcq.com浏览或到本中心查阅)。
标的展示时间:12月7、8日;
集中看样时间:12月8日早上10时30分在1502901号标的所在地集中看1502901、1502903号标的;下午2时30分在1502905号标的所在地集中看1502904、1502905号标的;下午4时30分在1502902号标的所在地集中看1502902号标的。
有意竞买者,须于12月15日下午5时前,将上述转让标的对应保证金汇入本中心下列账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填写标的代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4、保证金只能竞投相应的标的,不得参与竞投其他标的。)。付款人凭银行进账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12月16日前自行到本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竞买。
保证金账号:(账户名称)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10180190010000508;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莞城旗峰路分理处。
咨询电话:22117768 22117762(传真)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写字楼15楼
网 址:www.dgcq.com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