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 354.181550 万元
项目编号:GD02020DF101061
保证金: 710,000.00元
企业性质: 国资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东莞市小巴运输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0-09-23至2020-10-26
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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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东莞市小巴运输有限公司199辆非纯电动公交车辆 |
转让底价(万元) |
354.181550 |
挂牌日期 |
2020-09-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0-26 |
资产概述 |
权属东莞市小巴运输有限公司的199辆非纯电动公交车辆,车辆登记日期为2014年3月28日至2015年4月23日期间,车型为100台金旅牌XML6700J15CN,30台金旅牌XML6745J25CN,44辆合客牌HK6770HGQ5,25台中通牌LCK6780HGN,具体车型、评估价值等详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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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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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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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品牌 |
详见清单 |
原车牌号码 |
详见清单 |
车架号 |
详见清单 |
登记日期 |
暂无 |
购置日期 |
暂无 |
颜色 |
详见清单 |
使用年限 |
详见清单 |
数量 |
199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详见清单 |
年检至 |
暂无 |
权证 |
详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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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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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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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9-23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特别提示:1、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2、标的资产经东莞市正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20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正评字[2020]第070号《东莞市小巴运输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199台非纯电动公交车的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3、意向受让方可在信息公告期间到东莞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材料或在信息公告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联系东莞产权交易中心预约看样(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16号1栋2309室,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769-22117768)。3、本项目拟转让标的车辆信息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充分了解车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拟转让车辆中部分存在年审即将到期等情况。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1万元(以到账为准)。(备注:如需交纳诚意金请在此列明交纳要求及方式)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16950000000140439开户行: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2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3.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前涉及的保险费(交强险)、年审费由转让方承担。4.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所有涉及标的物的转让所产生的税费、过户费、拖车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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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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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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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710000.00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16950000000140439开户行: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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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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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东莞市小巴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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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注册地(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科路20号5栋2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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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莫茵茵 |
注册资本(万元) |
8,300.000000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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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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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00688630472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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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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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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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属地 |
广东省 东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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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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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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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0-08-27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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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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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先生 朱先生 韩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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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5-83690822 0755-83881033 0755-8300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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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755-26577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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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cgh@sotcbb.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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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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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网址 |
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