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出租信息公告
(莞产交公告第16007号)
受委托,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以下产权出租信息,广泛征集承租方。请有意者到我中心办理承租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1600701
二、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东莞市虎门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中心服务区虎门港服务大楼14楼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关于同意东莞市虎门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出租虎门港立沙岛公共加油站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批复》(东国资复〔2016〕32号)
三、出租物基本信息及出租条件
出租物现状说明:本出租物是位于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47#地块(立沙岛望沙路旁)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477.27平方米,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已于2015年12月10日由东莞市虎门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通过网上挂牌竞得。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东国土出让(市场)合[2015]第135号),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批准书》(东莞市(县)[2015]出让(市场)字第130号)和《东莞市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当中。
该宗地土地基础设施条件已达到宗地外“三通”(通路、通电、给水),宗地内场地已平整。土地使用现状为未开发利用,土地规划条件如下: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商服用地(公共加油站);附属建筑物性质为商服用地(公共加油站);建筑总面积不多于6781.81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0.80;建筑限高不高于15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绿地率不高于30%;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2014-86-3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建设项目须在2017年1月10日之前开工,在2019年1月10日之前竣工。
出租面积:8477.27平方米
出租用途:商服用地(公共加油站)
出租期限: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6年1月9日止
免租期限:无
租金挂牌价格:279.75万元/年
租金调整方式:租金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在前五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分期付款(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承租方须于每个租赁年度的第一个月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该租赁年度的全部租金)
押金支付要求:无要求
出租物使用情况: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在该地块上建设油气合建站(一座加油站和一座加气站),其中加气站类型为LNG加气站,并增加L-CNG加气功能。
2、该地块建设的加油站项目应在建成运营前,取得珠三角地区成品油应急保障网络项目组织实施部门确认并纳入该项目体系。承租人须在取得租赁物之日起2个月内取得发改部门颁布的有关成品油应急保障网络项目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并在“十三五”期间将本项目纳入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以省人民政府或相关省直部门文件为准)。
3、其他条件详见《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油气合建站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相关条款规定。
四、挂牌时间及交易方式
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止(挂牌期间,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到出租物所在地查勘;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期限,本次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组织租赁双方按租金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公开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2、意向承租方或控股公司必须运营过2个或以上加油站或加气站项目,并且具备3年以上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运营管理经验;
3、意向承租方必须拥有或租赁大型油、气仓储设施,总库容不低于1万立方米;
4、意向承租方必须拥有油、气资源,或与上游签订油、气长期供应合同,供应合同有效供应期限从项目挂牌之日起不少于5年;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必须具备上述1-4项条件,且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时具备上述第1项条件。
六、保证金事项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方式: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余额冲抵租金价款转付出租方;如果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承租方违反产权交易机构有关规定或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保证金账户
户名: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310180190010000508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莞城旗峰路分理处
七、报名登记时间及需提交材料:意向承租人须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到本中心办理意向承租申请手续,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携原件供核对)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内部决议原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6、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委托时提供);
7、联合承租协议原件(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以上2-6项材料,联合承租时提供);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经营许可证、油、气仓储设施证明或租赁合同及油气供应合同等等)。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22117768 彭先生
传 真:0769-22117762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写字楼15楼
网 址:www.dgcq.com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5月12日
附位置图:
经公开挂牌,1600701号标的“位于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石化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47#地块(立沙岛望沙路旁)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最终成交价为租金279.75万元/年(租金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在前五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交易双方已于2016年6月3日签订合同。
特此公示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