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20套房屋所有权和2个车位所有权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资产转让信息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 信息 |
项目编号 |
19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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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20套房屋所有权和2个车位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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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本项目含12个标的包,每2套房屋所有权作为一个标的包,每1个车位所有权作为一个标的包,标的包分别转让。标的包名称如下: 1900601: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7栋201、202号房; 1900602: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7栋203、204号房; 1900603: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7栋303、304号房; 1900604: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7栋403、404号房; 1900605: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7栋503、504号房; 1900606: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7栋603、604号房; 1900607: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7栋703、704号房; 1900608: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7栋2003、2004号房; 1900609: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7栋2603、2604号房; 1900610: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3栋403、404号房; 1900611: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地下室车位174; 1900612: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地下室车位175。 标的包具体情况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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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
上述20套房屋所有权实为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玉兰花园的10间房产(一间房产对应2个房产证),车位所有权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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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900601:2,557,700.00元; 1900602:2,557,700.00元; 1900603:2,574,700.00元; 1900604:2,591,700.00元; 1900605:2,608,800.00元; 1900606:2,625,900.00元; 1900607:2,642,900.00元; 1900608:2,694,000.00元; 1900609:2,660,000.00元; 1900610:2,626,100.00元; 1900611:160,000.00元; 1900612:16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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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19年12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年12月13日 |
二、交易条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东莞市安邦达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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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联合转让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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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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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东莞市寮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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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
东莞市寮步镇横塘路120号横胜大厦7楼B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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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贰仟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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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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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珠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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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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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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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00741722860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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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敏接 |
电话 |
1371295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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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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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文件及文号 |
《东莞市安邦达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安邦达纪要【20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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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上级或监管单位名称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产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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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批准机构名称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产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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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决议)名称及文号 |
集体企业管理重大事项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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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19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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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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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彭先生、梁小姐、胡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69-22117768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gcq0769@qq.com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16号光大We谷C1栋23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www.dgcq.com |
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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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转让方/增资企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转让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东莞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承租)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