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捷兴天然气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公告
(莞产交公告第19003号)
受委托,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挂牌有效期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现场举牌竞价(拍卖)方式。
项目编号:19003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东莞市捷兴天然气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虎门镇村头社区S358省道(虎门段)97号
法定代表人:于其华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200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不涉及燃气储存、运输且不为终端用户供气的贸易行业除外);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人
标的企业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管理层是否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持有比例:否
管理层及其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东莞市虎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5%
2、东莞市嘉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5%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广东冠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核准(备案)日期:2018年11月1日
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1361.44
负债总额(万元):404.71
净资产(万元):956.7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526.20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数据)(截止2018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1360.92
负债总额(万元):404.71
所有者权益(万元):956.21
2018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万元):265.81
2018年1-6月净利润(万元):113.76
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2018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1323.35
负债总额(万元):382.27
所有者权益(万元):941.08
2018年1-10月营业收入(万元):472.31
2018年1-10月利润总额(万元):27.93
2018年1-10月净利润(万元):27.93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东莞市捷兴天然气有限公司55%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420.96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东莞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84.2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
1.银行转账;
2.东莞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330010190010013113;
开 户 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营业部。
3.意向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与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之日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总价款的一部分。
二、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包括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
2.交纳保证金并获得受让资格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5.串通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报价、压价或其他形式扰乱交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6.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7.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清偿相应借款本息的。
8.出现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不少于20 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25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现场举牌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东莞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是否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处置:否,标的企业目前有由转让方员工兼职的员工8名,无正式员工和离退休员工。《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该8名员工将不再兼职标的企业的工作,由标的企业或受让方自行解决人员空缺问题。
标的企业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说明:
一、标的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按广东冠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冠德评字(2018)第0101号《东莞市捷兴天然气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称:“《评估报告》”)中的结果予以认定;对于标的企业在《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本次股权转让之前发生的债务,受让方依照《产权交易合同》承担相应义务。
二、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之日(含)止新增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除标的企业在此期间已支付给转让方的股利外)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受让方按股权比例依法承担和享有;在此期间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或损益变动也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三、受让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5日内,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清偿其所欠转让方借款本金330万元及其利息(至2018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按年利率6%计息,本息共3506306.85元。另借款本金330万元从2018年7月1日(含)至本合同签订之日(含)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息)。受让方代偿后,有权向标的企业追偿。转让方有权在上述债务及利息未清偿完毕前,拒绝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受让方须保证标的企业在清偿《评估报告》中涉及负债之前,未经主要债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标的企业不动产和其他重大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中负债范围内的债权人要求标的企业以其资产设定抵押的,受让方承诺配合办理抵押登记。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交易条件:无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受让。
二、转让标的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至挂牌转让之日,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了解。
三、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签署《标的企业情况告知书》,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其他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认识到了本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现状、事实现状)和瑕疵风险,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四、关于公告信息中转让方基本情况中的持有股权比例及拟转让股权比例为截止至挂牌公告前信息。
五、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范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六、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七、产权交易价款汇入产权交易机构账户后,在标的企业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受理股权变更登记情况下,转让方向受托产权交易机构提交相关受理文书(复印件)及书面要求办理交易价款划转手续次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向转让方划出转让价款。
八、本次股权转让及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由交易双方承担的税费(包括转让方名下的所得税和其他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九、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需向相关第三方支付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或竞价服务费),依照转、受让双方各自与第三方签订或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或规则(须知)之规定,各自承担。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东莞市虎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虎门镇连升北路775号十楼、十一楼
法定代表人:卢道智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700
监管机构(部门):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虎门镇人民政府关于转让东莞市捷兴天然气有限公司55%股权有关问题的复函》(虎府复〔2018〕407号)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55%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55%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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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3002323 韩先生 0755-83881033 朱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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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dgcq.com;微信公众号dgcq0769。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330010190010013113;
开 户 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营业部。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