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立木转让信息公告
(莞产交公告第18019号)
受委托,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以下活立木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在挂牌期间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到我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优先采用)或现场举牌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挂牌价格及交易保证金
(一)标的编号:1801901;
转让标的名称:位于簕竹排工区000400100、000400200、000400300小班的商品林;
转让标的现状说明:采伐小班面积为405亩,采伐树种仅限为桉树;
权证情况说明:转让标的林权证号为东府林证字[2005]第0042000529;
转让底价:1537550元;
交易保证金:15万元。
(二)标的编号:1801902;
转让标的名称:位于芙蓉寺工区000200201、000200301小班的商品林;
转让标的现状说明:采伐小班面积为188亩,采伐树种仅限为桉树;
权证情况说明:转让标的林权证号为东府林证字[2005]第0042000543号;
转让底价:733341元;
交易保证金:15万元。
(三)标的编号:1801903;
转让标的名称:位于五埂工区000400400、000401000、000401100小班的商品林。
转让标的现状说明:采伐小班面积为267亩,采伐树种仅限为桉树;
权证情况说明:转让标的林权证号为东府林证字[2005]第0042000570号;
转让底价:1025640元;
交易保证金:15万元。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内部决策及转让行为的备案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樟木头林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2818313521
住所:东莞市樟木头镇新兴路47号
单位类型:事业单位
(二)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林场党政办公会议诀议》
(三)转让行为的备案情况
备案部门: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
批准文件名称:《活立木转让方案及评估报告书备案表》
三、挂牌时间及交易方式
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9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本次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直接签约。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优先采用)或现场举牌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四、交易保证金事项
(一)交易保证金的设置、缴付时间及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按每个标的人民币15万元向东莞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注意: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编号+资金用途”。 交易保证金账户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330010190010013113;
开 户 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营业部。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 如挂牌期满后意向受让方未能通过受让方资格审核,则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
2. 如挂牌期满,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转为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由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划转给转让方;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 若非受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不予转为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
①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
②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
③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④ 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⑤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转让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或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的;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⑦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若重新进行公告、竞价,转让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受让方支付;
⑧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⑨出现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⑩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五、交易价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一次性付款(自《活立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设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 本项目不按受联合体申请受让。
3. 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七、交易条件设置
1.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产权交易机构发出签约通知书或成交结果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
2.《活立木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如受让方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及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转让方悉数免息退回合同交易保证金及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否则按规定处理。
3. 受让方支付全部价款后获得转让方确定范围内的林木采伐权,经转让方批准后方能进入伐区生产作业,并承担经营风险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采伐、造材、木材运输、旧路维修、新开伐区公路的一切成本费用(包括赔偿等)。
4. 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采伐许可、采伐设计、林木采伐和销售运输木材所需的手续后才进行林木采伐生产和木材运输业务,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
5. 受让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或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与转让方无关。
6. 受让方不得砍伐界线内的所有杂木,不得砍伐、销毁和挪移甲方在划定的界线上打上标记的树木、石头及其它标识物,严禁越界采伐。
7. 标的林木销售范围限于东莞市。
8. 受让方必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将标的采伐山场的林木清理完毕交回转让方。
9. 其他详见《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一)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到转让标的所在地查勘及到产权交易机构查阅项目相关信息。查勘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715105
(二)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按转让方提供的《活立木转让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三) 转让方及本中心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不予实质审查,亦不作出保证,意向受让方及/或受让方应保证其受让主体适格,否则,意向受让方及/或受让方应承担不利后果和相关责任。
(四)本次转让标的只作现状转让,转让方及本中心对标的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意向受让方做好尽职调查,相关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九、意向受让登记手续的办理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到本中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逾期本中心不予受理,登记时还需提交一式两份下列相关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携原件供核对)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意向受让登记表》(格式版本由本中心提供);
(二)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三)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单位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
(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
(六)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委托时提供)。
十一、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69-22117768 吴先生
联系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意生活城展贸中心B区二楼
网 址:www.dgcq.com
微信公众号:dgcq0769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广东省樟木头林场将其持有的活立木在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现交易双方已经签署转让合同,特予以公告。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对应评估值(元) |
挂牌价格 (元) |
成交价格(元) |
1801901 |
位于簕竹排工区000400100、000400200、000400300小班的商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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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芙蓉寺工区000200201、000200301小班的商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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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五埂工区000400400、000401000、000401100小班的商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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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