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岭山镇德实利“三旧”改造项目返还政府教育用地公开招标选择办学主体项目
招标公告
中企联合(广东)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联合招标”)受东莞市大岭山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东莞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组织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大岭山镇德实利“三旧”改造项目返还政府教育用地公开招标选择办学主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德实利“三旧”改造项目返还政府教育用地公开招标选择办学主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XY-QG-1712 。
2.招标内容:东莞市大岭山镇德实利“三旧”改造项目返还政府教育用地公开招标选择办学主体。
3.投标人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且依法具备举办幼儿园及小学资格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B、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须与国家教育部部属高校签署在东莞合作举办基础教育学校的正式协议;
C、 投标人或其合作协议方具备举办过被评为省一级的民办学校的经验;
D、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 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F、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G、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H、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3点要求。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3月 8 日-2018年 3 月28 日,每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4)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若为个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具备举办幼儿园及小学资格和能力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注:各投标人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如需要邮寄,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
4.招标公告公示期限: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28日。
购买招标文件期限: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 3 月 28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 发售标书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建设路5号二楼A区中企联合(广东)招标有限公司
7.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 3 月 30 日10:0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3月30日10:30。
8. 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建设路5号二楼A区中企联合(广东)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权利。
9.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以在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官方网上发布答疑为准,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即¥1,0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0.2提交投标保证金办法:投标人应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且提交人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可以按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必须付至东莞产权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上 。
账户名称: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10090190010009727
开户银行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莞城东昌分理处
联系人:彭先生,电话:0769-22117768
(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如跨行转账时查找不到上述开户银行名称的,可选择“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
说明: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者交纳金额不足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1.中企联合招标、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中企联合招标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13.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东莞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dgcq.com)及其推送链接网站、中企联合(广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14.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一)招标人:东莞市大岭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306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69-85789306
(二)招标组织机构: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意生活城展贸中心B区二楼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117768
(三)招标代理实施机构:中企联合(广东)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建设路5号二楼A区。
联系人:邝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81376
免责声明: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制作和发布,东莞产权交易中心仅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