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转让信息公告
(莞产交公告第17023号)
受委托,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以下权益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挂牌价格及保证金
标的编号:1702301;转让标的名称:东莞市望牛墩镇中路金影楼一至七层物业权益;标的所属物业建筑面积3468.86平方米;挂牌价格:1203万元;保证金:240.6万元。
以上转让标的其他情况详见《物业权益转让信息披露表》和《权益转让合同》(样本)披露。
二、转让标的评估情况及评估项目备案或核准情况
评估机构:东莞市信成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7年12月13日
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15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元):13361702
三、交易内容
(一)保证金的交纳: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东莞产权交易中心下列保证金收款账户交纳转让标的相应的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保证金账户
户 名: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310090190010009727;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莞城东昌分理处。
(注:如通过跨行转账未能查找到上述开户行的,可选择汇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
(三)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1、如挂牌期满后意向受让方未能通过受让方资格审核,则无息原路返还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或不予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权益转让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转让价款的;⑤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四)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在《权益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五)转让价款的划转:转让标的移交后,在转让方通知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划转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划转。
(六)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挂牌起止日期: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18年1月24日止
(八)交易方式的选定
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成交。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东莞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交易双方签订《权益转让合同》。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公开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东莞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交易双方参加现场竞价活动,确定转让价和受让方,并即时签订《权益转让合同》。
(九)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无。
(十)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
2、其他交易条件详见转让方提交给东莞产权交易中心留存的《权益转让合同》(样本)。
(十一)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可以到东莞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3、意向受让方可在2018年1月15日前致电东莞产权交易中心预约看样。
4、本项目保证金及转让价款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向东莞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物业权益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6、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权益转让合同》(样本)所有条款,成交后须无条件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权益交易合同》(样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东莞市中鹏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东莞市石龙镇红棉路18号(后栋)
法定代表人:廖思娜
注册资本总额(万元):55
四、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内部决策机构:东莞市中鹏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股东决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东莞市莞邑投资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莞邑公司将望牛墩镇中路某物业进行处置的批复》(东金控〔2017〕48号)
五、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一)以上信息披露内容和转让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转让方负责。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产权转让标的进行调查核实,在信息公告期限内,可以到东莞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产权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旦向东莞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信息披露内容、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完全接受转让方设置的所有交易条件,并愿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东莞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有关交易程序和交易有关文件资料(交易规则、受让须知等)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69-22117768 李先生、彭先生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写字楼15楼
网 址:www.dgcq.com
微信公众号:dgcq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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