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2.50%股权转让公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
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权转让挂牌有效期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现场举牌竞价(拍卖)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四层东侧
法定代表人:王剑锋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2000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5日
经营期限:自2004年11月15日至2044年11月15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运行维护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计算机应用系统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数据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服务。
职工人数:138人
标的企业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涉及
管理层是否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持有比例: 是,25%
管理层及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 是,22.50%
内部决策:《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王剑锋 25.00%
2、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50%
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00%
4、深圳市浩之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0%
5、深圳市金慧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7年12月7日
评估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742.61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2612.49
负债总额(万元):561.10
所有者权益(万元):2051.39
2016年度营业收入(万元):2775.15
2016年度利润总额(万元):239.43
2016年度净利润(万元):239.43
标的企业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2252.56
负债总额(万元):688.95
所有者权益(万元):1563.61
2017年1-10月营业收入(万元):1747.88
2017年1-10月利润总额(万元):-487.77
2017年1-10月净利润(万元):-487.77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2.50%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787.50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东莞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78.75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一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按照与转让方的约定将其划入转让方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或未报价的;
(3)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7)出现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转让方与受让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内按照协议转让方式中的成交确认申报原则进行匹配交易,股份交割和款项支付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中完成。)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 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7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现场举牌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东莞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是否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处置:否
标的企业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说明:
标的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按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7]第419号《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结果予以认定;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登记变更之日(含)止新增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除标的企业在此期间已支付给转让方的股利外)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受让方按股权比例依法承担和享有;在此期间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或损益变动也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接,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无
交易条件:依照《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相关条款约定。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受让。
2、转让标的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至挂牌转让之日,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了解。
3、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4、关于公告信息中转让方基本情况中的持有股权比例及拟转让股权比例为截止至挂牌公告前信息。
5、意向受让方是转让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即管理层)的,应当符合《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6、意向受让方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并提交相关资料。
7、意向受让方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并提交相关资料。
8、意向受让方是外资企业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并提交相关资料。
9、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范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东莞市莞城街道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20000
监管机构(部门):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东证锦信持有的“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价值项目进行挂牌转让的批复(东证字[2017]1118号)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22.50%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22.50%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69-22117768 彭先生 0755-83690822 陈先生
传 真:0769-22117762 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写字楼15楼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网 址:www.dgcq.com;微信公众号dgcq0769。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310090190010009727;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莞城东昌分理处。
(注:如通过跨行转账未能查找到上述开户行的,可选择汇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东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2.50%股权委托东莞产权交易中心、深圳联交所联合公开挂牌转让,该标的对应评估值为742.61万元,挂牌价格为787.50万元,最终成交价为人民币787.50万元。
现交易双方已经签署转让合同,特予以公告。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