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挂牌企业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中心对挂牌企业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次挂牌企业的挂牌意向并非属于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或到证券交易所上市行为,不涉及任何非法发行股票、债券或非法集资活动;意向方如对本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挂牌意向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当直接向本中心咨询了解。
3.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进行交易及交易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企业在产权中心挂牌,是为了进行展示,并根据企业性质提供针对性服务。本中心严禁任何企业以在中心挂牌为由,进行向投资人宣传为“上市”、兜售原始股、将中心的挂牌代号写成证券代码或上市代号等欺骗行为,一经发现将马上摘牌,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向相关监管部门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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