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银盾物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公告
(莞产交公告第16025号)
受委托,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产权转让挂牌有效期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公开竞价(拍卖)方式。
项目编号:160250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东莞市银盾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
法定代表人:谢彭广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50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7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物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5人
标的企业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管理层是否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持有比例:是100%
管理层及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否
内部决策:东莞市银盾物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谢彭广 20%
2、傅慧芬 20%
3、卢丽婵 20%
4、李玉笑 20%
5、周红燕 20%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东莞市永信资产评估师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2812.46
负债总额(万元):954.02
净资产(万元):1858.4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85.84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截止2016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1027.82
负债总额(万元):954.02
所有者权益(万元):73.80
2016年1-6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万元):447.68
2016年1-6月份利润总额(万元):440.68
2016年1-6月份净利润(万元):440.68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东莞市银盾物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185.84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须在挂牌截止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东莞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7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说明:标的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按东莞市永信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永信评估报字(2016)第202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结果予以认定;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之日(含)止新增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除标的企业在此期间已支付给转让方的股利外)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受让方按股权比例依法承担和享有;在此期间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或损益变动也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接,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 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18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东莞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公开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是否要求续聘标的企业员工:标的企业的全体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继续由转让后标的企业依法负责安置,并承担各项安置费用。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无。
交易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受让。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进行转让,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内。
6、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0日内,受让方须另支付人民币954,018.25元给标的企业,用于偿还东莞市东坑镇经济发展公司人民币954,018.25元的债务,该款项由标的企业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拍卖程序的。
(3)在拍卖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8、股权转让及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规定不明确的,则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9、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需向相关第三方支付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咨询筹划服务费或拍卖佣金),依照转、受让双方各自与第三方签订或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或规则(须知)之规定,各自承担。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转让标的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至挂牌转让之日,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了解。
2、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文件等相关备查文件。
3、关于公告信息中转让方基本情况中的持有股权比例及拟转让股权比例为截止至挂牌公告前信息。
4、标的企业主要资产包括:位于东莞市东坑镇东安路土地使用权,权证号:441927002002GB00090,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约21,562.57平方米,没有办理房产证。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1名称:谢彭广
身份证号码:442527194101176179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草塘路5号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20%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2%
转让方2名称:傅慧芬
身份证号码:442527196911124329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黎贝岭村385号之二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20%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2%
转让方3名称:卢丽婵
身份证号码:44252719660918622X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黄屋大圹坑288号B座1001室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20%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2%
转让方4名称:李玉笑
身份证号码:442527195402156184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黄屋大圹坑288号A座901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20%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2%
转让方5名称:周红燕
身份证号码:44190019710731002X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纵大道怡安邨6座1单元5楼2号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20%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2%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69-22117768 彭先生 0755-83690822 陈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69-22117768
传 真:0769-22117762 0755-83690661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写字楼15楼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网 址:www.dgcq.com;微信公众号dgcq0769。
保证金账户
户 名: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310180190010000516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莞城旗峰路分理处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6年12月21日
东莞市银盾物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成交公示
经公开挂牌,1602501号标的“东莞市银盾物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对应评估值为185.84万元,挂牌价格为185.84万元,最终成交价为185.84万元,现交易双方已经签署交易合同,特予以公示。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